在新加坡,公司的税务居民地位(居民或非居民)由管理和实际控制机构的地点确定,与公司的注册地无关。
如果企业的实际管理和实际控制机构在新加坡境内,则会被认定为新加坡居民企业。
“控制和管理”是对战略事务(例如公司政策和战略)的决策,通常,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地点(在此期间做出战略决策)是确定在何处执行控制和管理的关键因素,即关乎着新加坡公司是否会被认定为居民企业。相反,如果在新加坡未对公司进行控制和管理,则该公司为非居民。注意!公司的注册地不一定表示公司的税收居住地。
通常,如果公司的业务控制和管理是在前一个日历年在新加坡进行的,则该公司将被视为特定课税年(YA)的新加坡税收居民。例如,如果一家公司在2018年全年都在新加坡进行业务控制和管理,则该公司在2019课税年是新加坡税务居民。
新加坡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为不在新加坡进行?
(1)在新加坡没有召开董事会会议。取而代之的是,董事的决议只是通过传阅通过的;
(2)当地董事为提名董事,其余董事均驻新加坡以外;
(3)新加坡当地董事未做出战略决定;
(4)没有主要员工在新加坡工作。
根据新加坡税法规定,如果境外企业的应课税所得是来源于新加坡且未经支付企业代扣税款,那么,这个境外企业需要向新加坡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
新加坡公司进行实际税务申报有三种模式,申报方式主要依据公司规模和营业收入来划分,对申报信息和资料支持的要求按以下顺序由低到高:
(1)微型公司(年营业额在20万新币以下)填写From C-S(Lite)表格;
(2)小型公司(年营业额在500万新币以下)填写From C-S表格;
(3)普通公司(年营业额在500万新币以上)填写From C表格。
采用From C报税表的新加坡公司,提交税表时还需同时附上如下资料:
(1)经审计/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税收计算和支持时间表;
(3)表格IRIN 301(有关收入和扣除额的补充信息);
(4)详细的损益表;
(5)包括集团税收减免申请表在内的各种索赔申请表。